• 3/27和3/28第一次評量考
  • 4/2 , 4/3 和 4/9 三到六年級游泳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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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請假規則」第4條修正條文

「教師請假規則」第4條,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2年8月5日以臺教人(三)字第1020108657B號令修正發布施行,詳見附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