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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學年度第2學期嘉義縣公私立幼兒園各項幼兒補助措施彙整單

101學年度第2學期嘉義縣公私立幼兒園各項幼兒補助措施彙整單
親愛的家長您好:
歡迎您的寶寶就讀本縣,為落實照顧幼兒政策,教育部與嘉義縣政府共同辦理各項幼兒補助措拖,以提供幼兒最適切的教育與照顧,補助內容如下:
壹、 5歲幼兒免學費教育計畫:
凡是95年9月2日至96年9月1日間出生的5足歲幼兒,且實際在公立幼兒園所或私立合作園所就學者,都是101學年度5歲幼兒免學費教育計畫(以下簡稱免學費計畫)的補助對象。
免學費計畫包括以下二項補助措施(詳如彙整表):
(一)免學費補助:小朋友就讀公立幼兒園所,入學時不用交學費:其費用由政府給予補助;就讀私立合作園所者,每名幼兒每學期最高補助1萬5千元的學費。
(二)弱勢加額補助:除免學費補助外,幼兒與父親及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或養父母)之家戶年所得總額在70 萬元以下者,依家戶年所得級距再加額補助其他就學費用(如餐點費、材料費、活動費等)。
101學年度第2學期免學費計畫就學補助彙整表
補助項目及家戶所得級距 每名幼兒【每學期】最高補助額度
公 立 私立合作園
學費補助(全體5歲幼兒) 免繳學費 最高15,000元
經濟弱勢
加額補助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 30萬元以下 最高10,000元 最高15,000元
逾30-50萬元以下 最高10,000元
逾50-70萬元以下 最高6,000元 最高5,000元
貳、 原住民幼兒就讀公私立幼兒園學費補助:
一、補助年齡及對象:原住民幼童滿三歲(以當年九月一日起年滿三足歲者)至入國民小學前,戶籍資料登記為原住民身分之幼兒,並實際就讀於公立或已立案私立幼兒園者。
二、補助原則:公立幼兒園:每人每學期最高 8,500元,私立幼兒園:每人每學期最高10,000。
三、申請注意事項:5 足歲學齡幼兒,就讀公私立幼兒園者:如家戶年所得低於70 萬以下且就讀於公立幼兒園,請擇優申請教育處5 歲免學費教育計畫,如家戶年所得高於70 萬請擇優申請本案補助。
四、受理申請單位:本縣民政處原住民行政科電話:05-3620123(分機427)承辦人-溫麗琳小姐。
參、 中低收入戶幼童托教補助:
一、補助年齡及對象:就讀當學年度9月1日前滿2歲至未滿5歲(96年9月2日至99年9月1日)的幼兒,相關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由幼兒戶籍所在地的縣主管機關審核認定。
二、補助原則:每人每學期最高6,000元。
肆、弱勢家庭脫困托嬰托教服務補助:
一、補助年齡及對象:0至6歲經縣政府社會工作員訪視評估,確認為符合計畫之對象,並協助優先至幼兒園、托嬰中心或社區保母臨托者。
二、補助原則:每人每月1,500元,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
伍、低收入戶子女及身心障礙幼兒學前教育學費補助:
一、補助對象:設籍本縣就讀本縣立案之公私立幼兒園。
二、補助原則:
1、年滿2足歲低收入戶子女:核實學費每人每學期最高9,000元。
2、年滿2足歲領有身心殘障手冊之幼兒,就讀本縣公立幼兒園:每人每學期最高3,000元。
陸、公私立幼兒園身心障礙幼兒之「招收單位」及「教育補助」獎補助:
一、立案私立幼兒園:招收經鑑輔會鑑定安置之滿3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之身心障礙幼兒(以下簡稱幼兒)(98年9月1日(含)前出生),並提供學前特殊教育(含訂定個別化教育計畫IEP)。每人就讀1學期,補助該幼兒園經費新台幣5,000元。
二、身心障礙幼兒:3歲以上至國民小學前(98年9月1日(含)前出生)安置就讀私立幼兒園每學期補助新臺幣7,500元;4歲以上(96年9月2日至97年9月1日(含)前出生)安置就讀公立幼兒園者每學期補助新臺幣3,000元,但5歲以上就讀幼兒園所者,得擇優請領「5歲幼兒免學費」之補助。
備註:
一、以上所有補助款,皆由幼兒所就讀的公私立幼兒園代家長申請,待補助款發放之後,再由幼兒園轉發家長。
二、以上所有補助款申請程期為:102年3月1日至3月30日前,由幼兒所就讀的幼兒園提出申請。
三、請符合條件的家長,102年3月1日至3月20日前,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由幼兒園代為申請補助。
四、相關補助您若有任何疑問,請向就讀園所或嘉義縣政府詢問電話05-3620123*412。

嘉義縣政府關心您! 敬祝您 闔家平安健康 縣長 張花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