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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縣「辦理國民中小學校外教學資源整合實施計畫TravelLearning遊學嘉義數位攝影比賽實施計畫」乙份

子計畫五
嘉義縣辦理教育部補助國民中小學校外教學資源整合
辦理嘉義縣Travel Learning遊學嘉義數位攝影比賽
一、依據
1.教育部補助國民中小學校外教學資源整合暨獎勵支持系統作業要點辦理。
2.嘉義縣國民中小學辦理校外教學實施要點。
二、目的
(一)透過觀察與藝術創作活動培養對週遭人、事、物細微的觀察力與多元的欣賞態度。
(二)結合鄉土文化藝術校外教學的學習、創作與鑑賞,培養學生對在地文化產業特色的瞭解與認同。
(三)經由觀察、欣賞、創作、分享的過程,學習欣賞自己進而認同自己,並能欣賞、讚美他人。
三、主辦單位:嘉義縣政府
四、承辦學校:義仁國民小學
五、實施期程:99年5月30日起至99年6月15日止
六、實施對象:嘉義縣各國民小學學生
七、實施內容
(一)嘉義縣Travel Learning遊學嘉義數位攝影比賽活動-以嘉義山海景物、生活意象為創作主題。紀錄最喜歡的活動地點如阿里山、東石漁人碼頭、故宮南院、太陽館…等與在這些地方的活動情形,以及生活週遭充滿生趣的事、物與角落為創作主題,透過對人與環境互動的觀察,感受環境與自身的密切關係與情感。
(二)數位攝影比賽辦法:
1.作品規格:
(1)影像:500萬像素以上 (以jpg格式儲存),勿進行後製處理。
(2)說明:主題12字以內,以12級標楷體繕打。
說明內容100字為限,請用12級標楷體繕打,並以word檔儲存〈如附件二〉。
2.組別:
(1)分國小中、高年級組,共二組。
(2)六班(含)以下學校各組別至少一件,各組最多以一件為限;七班(含)以上學校各組別至少二件,各組最多以二件為限。
3.評分:由主辦單位聘請相關專家負責評選工作。
評分向度:主題(30%)、構圖(30%)文字描述(40%)。
4.送件方式:
(1)請將參賽作品沖洗成10×12規格照片一張〈後面貼上作品黏貼單如附件一〉,並將作品、報名表電子檔【附件二】燒錄成光碟,光碟片封面並註明學校、組別、年級、作者【附件二】,連同報名表紙本、授權同意書【附件三】、作品清冊【附件四】於收件期限內寄至義仁國小教導處收,信封上請註明「『嘉義縣Travel Learning遊學嘉義』數位攝影比賽」。
(2)同一學校作品請燒錄於同一光碟。
(3)作品清冊一校一份。
(三)收件日期:99年6月7日起至6月15日止,以郵戳為憑(遇
假日不順延)。
(四)評選:
1.評分:由主辦單位聘請相關專家負責。
2.99年6月22日前公布比賽成績,錄取等第分「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佳作」等四種,錄取數量按送件比例及水準高低擇取。
(五)成績與獎勵:
1.第一名1人:參賽者獎狀乙紙及圖書禮券500元,參賽者之指導老師一人嘉獎二次。
2.第二名2人:參賽者獎狀乙紙及圖書禮券400元,參賽者之指導老師一人嘉獎乙次
3.第三名3人:參賽者獎狀乙紙及圖書禮券300元,參賽者之指導老師一人獎狀乙紙。
4.佳作者若干人:參賽者獎狀乙紙及圖書禮券200元,參賽者之指導老師一人獎狀乙紙。(錄取數量按送件比例及水準高低擇取。)
八、經費來源:由教育部補助校外教學資源整合經費項下支出。
九、執行本次計畫,圓滿完成任務,承辦人員四人予以嘉獎一次,其
餘予以獎狀。
十、本計畫簽請 縣長同意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附件一】

嘉義縣98學年度Travel Learning遊學嘉義
數位攝影比賽作品黏貼單
參賽組別 □高年級組
□ □中年級組 作品
編號

拍攝者
拍攝主題

說 明 1.每件作品(10*12規格照片)背後請黏貼一張。
2.作品編號由承辦學校填寫。
3.表格不敷使用請自行複製。



【附件二】
嘉義縣98學年度Travel Learning遊學嘉義
數 位 攝 影 比 賽 報 名 表
參賽組別:□ 高年級組 □ 中年級組
作品名稱 拍攝地點
作品說明









參賽者姓名 學校及年級
指導老師服務單位及職稱 指導老師姓名
指導老師
聯絡電話 指導老師
手機號碼
指導老師
e-mail
備 註 1.作品說明以100字以內為原則,每件作品填一張報名表。
2.作品電子檔檔名為:學校組別姓名(義仁國小高○年級○
○)
報名表電子檔檔名為:學校組別姓名(義仁國小高年級○
○○)
4.請在99年6月15日前將本表及作品照片(10×12規格)、作 品光碟各一份,寄(送)義仁國小教導處收。


【附件三】 授權書暨承諾書
作品名稱:
本人 參加嘉義縣政府辦理嘉義縣98學年度Travel Learning遊學嘉義數位攝影比賽活動作品 (填作品名稱),就該項內容授權中華民國(管理機關:教育部)、嘉義縣政府為下列行為,教育部、嘉義縣政府並得再授權第三人為各該項行為。

一、就該作品予以重製、公開發表或發行,並應註明該作品為本人著作。
二、於著作權宣導之範圍內(非營利之目的),將前項作品予以編輯或重製後,不限時間、地點、次數公開播送做教育推廣之用。
有關本人參加嘉義縣98學年度Travel Learning遊學嘉義數位攝影比賽活動,願意承諾事項如下:

一、該教作品確實由本人自行創作,且無侵害他人著作權之情事。
二、日後如有任何侵權之糾紛,本人願意出面處理並自負法律責任,與嘉義縣政府無涉。如因此致嘉義縣政府及承辦單位有損害者,本人願負賠償之責。
三、如有侵害著作權經法院判決確定者,本人願意繳回所有原領取之獎金、獎狀。
此致
嘉義縣政府

授權人:              (簽名蓋章)
地 址:
身分證統一編號:
電子郵件(無可免填):                
(以上資料請務必填寫清楚,謝謝)
中華民國九十九年 月 日

【附件四】
嘉義縣○○鄉○○國民小學參加「嘉義縣98學年度Travel Learning遊學嘉義數位攝影比賽」作品清冊

編號 參賽
組別 就讀
學校 作者
姓名 作品
名稱 出生
日期 身分證
字號 指導
老師











註:1.紙本一份隨作品繳交。
2.電子檔燒錄於作品光碟中,檔名為:○○國小攝影作品清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