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27和3/28第一次評量考
  • 4/2 , 4/3 和 4/9 三到六年級游泳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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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有關98學年度第1學期疑似身心障礙學生(無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者),須提報本縣心評小組鑑定者,請導師依說明協助辦理

說明
一、提報對象:
(一)經學校觀察並進行初篩評量結果,為疑似身心障礙學生者

(二)曾接受本縣心評人員鑑定為疑似學習障礙學生,經觀察1
年並有觀察紀錄者。
(三)國小階段曾鑑定為學習障礙並取得學障證明,於國中階段
須再次提出鑑定者。
二、提報手續:
(一)紙本資料:請於97年10月9日前將初篩評量資料送達本縣
特教資源中心(洽陳怡臻老師05-2217484),需檢附資料如
下:
1、中文年級認字量表(題本、答案紙)。
2、閱讀理解困難篩選(題本)。
3、基礎數學概念評量(題本)。
4、國民中小學學習行為檢核表(初選表、檢核表、答案紙)

5、基本讀寫字綜合測驗(題本乙、摘要表)。
6、國小注音符號能力診斷測驗(答案紙、測驗計分及錯誤
類型分析紙)(註:此項為98學年度上學期小二生才須檢
附)。
7、特殊學生需求轉介表-100R。
8、疑似學習障礙學生觀察記錄表。
9、疑似情緒障礙學生問題行為觀察記錄。
10、施測通知書暨家長施測同意書。
11、疑似身心障礙學生轉介表。
12、其他可供參考之相關資料。
(二)網路提報:除紙本資料外,另請於98年9月28日起至10月9
日止,至特教通報網(http://www.set.edu.tw)提報並填
寫學生相關資料。
(三)上述1至6項之各測驗工具可至本縣特教資源中心借用。
三、請各校於期限內完成提報作業,逾期送件或網路提報未完成
者,恕不受理。
四、檢附作業程序及相關表格乙份供參,另檢附本縣初篩種子教
師名冊乙份,各校可自行聯繫邀請協助。
五、相關表件格式可至嘉義縣特教資訊網站下-申請表件-相關服
務申請-國中-98心評鑑定工作說明(http://163.27.78.163/
sc/)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