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27和3/28第一次評量考
  • 4/2 , 4/3 和 4/9 三到六年級游泳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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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部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防災校園建置及實驗專案作業要點」發布令影本(含作業點)

一、依據教育部100年3月22日臺環字第1000013392D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防災校園建置及實驗專案
作業要點」業經教育部於100年3月22日以臺環字第100001
3392C號令發布。
三、本要點旨在鼓勵中小學防災教育之推動,強化中小學災害
防救之功能,促使防災教育向下扎根,以達全面性防災教
育持續發展之目標。於計畫執行期間,教育部得委請專案
輔導團隊協助學校解決教學與研究活動之技術問題,並辦
理相關說明活動。受補助學校應配合教育部委辦團隊進行
相關輔導與紀錄工作。
四、補助原則:每校以補助新臺幣30萬元為原則(資本門至多30%)。其實際補助金額視當年度經費及申請狀況酌予調整

五、申請期限:自公告日起一個月內(以郵戳為憑),備文及計
畫申請書乙式7份(併附電子檔1份),寄至教育部環境保護
小組(100臺北市忠孝東路一段172號3樓),文並副知本府
教育處。
六、本要點申請對象為全國公私立高級中學以下學校。
七、作業要點相關表單(計畫書申請格式)請至教育部環保小組網站下載http://www.edu.tw/environmental/index.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