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27和3/28第一次評量考
  • 4/2 , 4/3 和 4/9 三到六年級游泳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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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嘉義縣100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優學生鑑定簡章」

一、本簡章(含申請表資料)於公佈後,由各校提供索取。
二、申請鑑定:符合申請資格學生於100年3月23日(星期三)前
,由所屬學校推薦提出申請。
三、報名:經各校初審通過者,統一由各校彙整並於100年4月
6日(星期三)前向各區承辦施測學校報名,並繳交申請表
等資料及初選報名費,逾時不予受理。
四、各區承辦施測學校:東區:竹崎國小、西區:新港國小、
南區:水上國小、北區:興中國小。
五、測驗:
(一)初選(團體智力測驗):100年4月23日(星期六)。
(二)複選(個別智力測驗):100年5月14日(星期六)。
六、綜合研判:100年5月31日(星期二)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