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27和3/28第一次評量考
  • 4/2 , 4/3 和 4/9 三到六年級游泳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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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國民中小學英語教師通過99年度英檢報名費」申請表

一、依據教育部99年7月27日台國(二)字第0990125817號函辦
理。
二、請同仁於99年9月12日前將相關資料(申請表)提交教導處辦理,補助原則如下:
(一)現職編制內合格國民中小學英語教師於98年9月30日至9
9年9月20日期間通過英語檢測筆試及口試,並達到CEF
架構之B2級(含B2級)者,得由教育部補助報名費。惟倘
教育部經費不足,配合教育部自小三開始英語教學之縣
市將優先補助。
(二)本經費補助通過CEF架構之B2級以上等級(含B2級)之國
中小英語教師,惟此對照係由檢測單位自行公布,請提
醒報考教師申請此項補助時,需將報考檢測之對照表一
併附上。
(三)每位教師至多申請一種英語檢測報名費補助。
(四)請將報考單據、對照表及成績通知單等資料影印2份,1
份留府備查,1份報部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