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27和3/28第一次評量考
  • 4/2 , 4/3 和 4/9 三到六年級游泳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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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提升高風險家庭事件正確轉介,檢送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轉介高風險家庭事件作業流程」

為提升高風險家庭事件正確轉介,檢送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轉介高風險家庭事件作業流程」(如附件)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97年7月18日台訓(三)字第0970139065A號書函辦理。
二、提高風險家庭辨識暨轉介知能,若發現未滿18歲之學生經評估符合高風險家庭指標時,即應本於權責逕依規定轉介,毋待先經社政單位確認,俾利掌握時效,即時爭取兒少權益。
三、經評估疑似高風險家庭案件,除傳真評估表至嘉義縣政府社會處外,並應以「丙級事件」以上登錄教育部校園安全暨災害防救通報處理中心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