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27和3/28第一次評量考
  • 4/2 , 4/3 和 4/9 三到六年級游泳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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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縣國民中小學家庭訪問實施原則

一、為增進教師與家長的溝通,瞭解學生的家庭生活狀況,主動發現高關懷學生或高風險家庭,提供必要資源,以提升教學輔導效能,並落實政府照顧弱勢家庭政策,提升學生自我認同感,促進家長與學校教育合作,特修訂本原則。
二、本原則修訂第一點依據...本縣一○三年度縣長有約承諾事項、第三點實施對象:全體之學生及第四點訪問方式:每學年以書面聯繫全體學生之家長達百分百,電話訪談每學年每位學生至少一次以上達百分百,實地訪視每位學生需達總學生數百分之四十以上(實地訪視以適應不佳學生、高關懷對象及家庭突遭逢變故需要協助之對象為優先)。
三、本縣修訂「國民中小學家庭訪問實施原則」自103年5月起實施,各校應依原則擬定家庭訪問實施計畫並經校務會議討論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