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謹訂於105年5月11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12時及下午1時至4時,
於本縣朴子市祥和國小3樓會議室辦理本縣105學年度國民小學
暨幼兒園教師縣外介聘申請暨積分審查作業,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據本縣105學年度國民小學暨附設幼兒園教師甄試介聘委員
會第1次會議決議辦理。
二、申請縣外介聘之教師,請於繳交縣外介聘申請表時,一同繳交
填妥收信人姓名、地址(含郵遞區號)並貼足32元郵票之限時
掛號回函信封(小型信封23.5cm×12.5cm)乙只,以便寄發縣外
介聘結果通知單,未繳交信封者不予受理申請。
三、服務證明需註明兼任年資及服務學校類型;縣外介聘申請表自行
列印者不予受理申請。
四、教師縣外介聘未調動成功者,得再申請縣內介聘;已縣外介聘調
動成功者,不得再申請縣內介聘。
五、請承辦學校大同國小協助場地佈置等事宜;請本縣教育網路中心
協助電腦作業。
六、其他相關訊息,請至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專屬網站
七、檢附本縣105學年度國民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縣內外介聘作業預定時
程表、縣外介聘教師研習時數證明書及回函信封橫式直式書寫範例
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