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27和3/28第一次評量考
  • 4/2 , 4/3 和 4/9 三到六年級游泳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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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組長 - 教導處 | 2019-09-02 | 點閱數: 221

一、藉由幸福家庭楷模徵選及表揚,喚起國人重視夫妻、親子、祖孫等家人關係培養及經營,鼓勵家人互相表達關懷、慈愛與尊重之態度,促進家庭溫馨、和樂,以落實家庭教育法之精神,爰規劃辦理本計畫,並委請朴子市祥和國小協助承辦。
二、請各校鼓勵學生踴躍報名參加,交件期限自即日起至108年10月3日止(以郵戳為憑),採親送或逕寄至祥和國小(嘉義縣朴子市祥和二路西段9號)。
三、參加對象:本縣各國小(低、中、高年級)及國中學生。
四、請各校自行辦理初選,比賽徵選件數:
(一)國小低年級組:每校1─5件作品。
(二)國小中年級組:每校1─5件作品。
(三)國小高年級組:每校1─5件作品。
(四)國中組:每校至多5件作品。
五、獎勵方式:
(一)特優:各組5名,學生頒發獎狀乙紙,禮券500元;學校指導老師嘉獎乙次。
(二)優選:各組5名,學生頒發獎狀乙紙,禮券300元;學校指導老師嘉獎乙次。